防火卷簾門除設置在防火墻外,在兩個防火分區之間沒有防火墻的也應設置防火卷簾。一般設在以下部位:
(1)封閉疏散樓梯,通向走道;封閉電梯間,通向前室及前室通向走道的門。
(2)劃分防火分區,控制分區建筑面積所設防火墻和防火隔墻上的門。當建筑物設置防火墻或防火門有困難時,要用防火卷簾門代替,同時須用水幕保護。
(3)規范(如GB50045-95《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)或設計特別要求防火、防煙的隔墻分戶門。例如:附設在高層民用建筑內的固定滅火裝置的設備室(鋼瓶室、泡沫站等),通風、空氣調節機房等的隔墻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;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地下室房間隔墻上的門,應采用甲級防火門;因受條件限制,必須在高層建筑內布置燃油、燃氣的鍋爐,可燃油油浸電力變壓器,充有可燃油的高壓電容器和開關等,專用房間隔墻上的門,都應采用甲級防火門。還有設計有特殊要求的須防火的分戶門,如消防監控指揮中心、檔案資料室、貴重物品倉庫等的分戶門,通常選用甲級或乙級防火門。
主要用于大型超市(大賣場)、大型商場、大型專業材料市場、大型展館、廠房、倉庫等有消防要求的公共場所。當火警發生時,防火卷簾門在消防中央控制系統的控制下,按預先設定的程序自動放下(下行),從而達到阻止火焰向其他范圍蔓延的作用,為實施消防滅火爭取寶貴的時間。